醫藥網6月9日訊 隨著上海、北京等地取消開辦藥店限距后,開辦藥店越來越便捷了。不過,有些藥店還困于另一種“限距”。
近日,山東蘭陵縣退休教師劉先生很生氣:因為他需要購買替格瑞洛、阿托伐他汀、氯吡格雷等藥品,“離家最近的藥店不能刷醫保卡,跑了大半個縣城才找到一家有這些藥也能刷醫保的藥店”。
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,有當地的藥店經營者表示,這與當地醫保定點藥店“限距150米”不無關系。
醫保藥店占比18%
據了解,蘭陵縣目前共有零售藥店400多家,但醫保藥店只有72家。按照這個數量計算的話,當地的醫保藥店占比僅為18%,雖然這與當地的醫保水平有著密切的關系,但從行業整體來看,這個比例是偏低的。
最新數據顯示,目前我國藥店的數量有55萬多家,醫保藥店39萬多家,行業醫保藥店平均占比為70%,另據上市連鎖的數據,其的醫保藥店店占比高于行業平均水平。在21世紀藥店報近期走讀主流連鎖了解的情況來看,各大區域連鎖的門店基本都具有醫保資質。
當地的藥店經營者表示,當地有一條不成文的“規定”:縣城150米半徑內不能有兩家醫保藥店;每個鄉鎮也只能有一家醫保藥店。據了解,當地不少藥店在申請醫保資質的時候,都被這個理由拒絕。
一位在當地經營藥店6年,至今沒有被批準醫保定點的業主張先生表示:“臨沂市9縣3區醫保局對醫保定點藥店的準入,唯獨蘭陵縣有150半徑距離限制”。
張先生說,現在的醫保藥店,大部分是蒼山縣(2014改為蘭陵縣)時期(2014年1月21日之前)審批的,一些品種多、店面大、價格“良心”、服務周到的新藥店,連續幾年申請都不給審批。許多癌癥等大病患者急用的藥品只能到臨沂購買,讓患者非常不方便。
而2月1日實施的《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》對醫保藥店的申請作了這樣的規定:統籌地區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公眾
健康需求、管理服務需要、醫療保障基金收支、參保人員用藥需求等確定本統籌地區定點零售藥店的資源配置。公眾健康需求是排在第一位的,因此有不少地方還設置15分鐘醫保服務圈來滿足公眾的需求。
“限距”漸成過去式
事實上,對于醫保藥店“限距”,早在2015年國務院印發《關于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》,決定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。其中包括醫保定點藥店審批。此后,各地紛紛取消醫保定點藥店“限距”。
2月1日實施的《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》中對于藥店申請條件中也沒有“限距”一條。
《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》提到,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,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零售藥店均可申請醫療保障定點:
(一)在注冊地址正式經營至少3個月;
(二)至少有1名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或具有藥學、臨床藥學、中藥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藥師,且注冊地在該零售藥店所在地,藥師須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期內;
(三)至少有2名熟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規定的專(兼)職醫保管理人員負責管理醫保費用,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期內;
(四)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,開展藥品分類分區管理,并對所售藥品設立明確的醫保用藥標識;
(五)具有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醫保藥品管理制度、財務管理制度、醫保人員管理制度、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和醫保費用結算制度;
(六)具備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統技術和接口標準,實現與醫保信息系統有效對接,為參保人員提供直接聯網結算,建立醫保藥品等基礎數據庫,按規定使用國家統一醫保編碼;
(七)符合法律法規和省級及以上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2020年1月施行的《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(試行)》對醫保門店審批設置是這樣規定的:按照合理布局、滿足需求、有進有出、動態管理、總量控制、有所增長、強化監管的原則,依據區域內醫藥服務資源、服務人口、基金支撐能力以及參保人員醫療需求等因素,科學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區域布局規劃,并統一向社會發布。
如果蘭陵當地藥店經營者的說法屬實,72家的醫保店是否能滿足消費者需求,是否符合合理布局等原則?
目前,明確“限距”的只有河北等為數不多的地方。2020年8月施行的《河北省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納入實施細則(試行)》中提到,新增定點藥店應遵循“主城區或人群密集區,服務參保人群達 3000 人或半徑 500米內無同類定點醫藥機構;非主城區或非人群密集區,半徑 1公里范圍內無同類定點醫藥機構的,可申報定點。對于縣域內(非城區)或邊遠地區可依據布局情況適當放寬距離限制”等原則。即便如此,相對于150米,其“限距”范圍也可以說是相對寬松的。
沒醫保越來越難
對于藥店來說,醫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了。據米內網數據,2020年零售藥店銷售額達到4330億元,而國家醫保局的數據顯示,醫保個人賬戶將近半金額在藥店消費,這部分金額有2000多億元,可以見醫保對藥店的銷售貢獻度有多大。
不僅如此,醫保對于藥店而言是重要的收入渠道,對于消費者來說,是否具有醫保資質是藥店品牌、實力以及是否進店消費的重要考慮因素。
特別是對于一些慢病患者來說,只有醫保店他們才會進去消費,但如果像前文所述,消費者要走很多個地方才能找到一家藥品齊全的醫保藥店,這對于消費者和其他非醫保點定點藥店來說是不公平的。
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,上述72多家醫保藥店的具有較高的市場競爭優勢的,加上多年來沒有開放新的藥店納入醫保,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壟斷的地位。
蘭陵縣一位經營藥店15年某藥店經營者鄒先生表示:“如果是人為制造了行業壁壘,形成了個別藥店壟斷醫保的局面,有失公平,不利于市場競爭,沒醫保的中小藥店、單體生存會越來越難?!?/div>
類似的情況早在以前醫保藥店“限距”時期就發生過。據羊城晚報報道,在2013年,廣東東莞141家定點藥店中某連鎖占了94家,而當時東莞藥店就有7000多家,這讓參保人購藥不便利,也讓其他藥店“聲音”不斷,希望相關部門能放開政策。